23岁男子利用网上租房信息实施“转租”诈骗被刑拘,曾因诈骗两次获刑
9月1日,新疆尉犁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内居民阿某报警称,自己租房遇到了“二道贩子”,被骗了3500元房租。接到报警后,尉犁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摸排,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怒某,并于当天在一饭店门口成功将其抓获。
▲努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审讯,努某对自己的诈骗犯罪行为供认不讳。8月9日,努某在刷朋友圈时看到有人发布出租房屋信息,便谎称自己要租房子并联系上了房主。房主因工作繁忙无法抽身,便将出租房的位置和房门钥匙存放点告诉了努某,让他自行去看房。努某到达房屋后特意拍照留存,为后续诈骗做好准备,然后找借口称不租了。
8月20日,努某在自己朋友圈发布此前看过的出租房信息,并配上之前拍摄的图片。8月21日,受害人阿某看到出租房信息后联系上怒某,并约好一起看房。努某热情地带着阿某参观房屋,经过一番商议,最终以每年6000元的租金谈妥协议。为了取得阿某的信任,怒某还冒充公职人员,指着楼下的高档轿车称那是他的车。临走时,努某以急需资金为由,收取了阿某租房押金和部分房租共3500元。
但阿某第二天准备搬家时,意外发现楼下小轿车并非努某在开,心生疑虑的他立即到附近警务室了解所租房屋的情况,才发现房子根本不是努某的。
警方发现,23岁的努某已有两次诈骗前科,2019年因诈骗被判2年有期徒刑,2022年又因诈骗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随后,办案民警加大审讯力度,进一步深挖线索,最终努某又交待了两起案件。
据努某交代,2024年8月15日,他以同样的租房诈骗手段骗取米某的信任。努某假称房子是自己的,并以一年5000元的价格租给米某,还鼓动米某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再出租。米某先预付了努某2000元。当民警与米某联系时,米某才发现自己上当了。今年5月30日,努某在库尔勒市手机城以零首付按揭购买了两部苹果手机,共计7036元。回到尉犁县后,他以495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某手机店,因努某未按时付费,手机在后台锁屏。8月23日,民警在抓捕努某时,该手机店老板也刚好在找努某,并向民警反映了努某诈骗的案情。
尉犁警方介绍,努某涉嫌的3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0450元,目前努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新安红星新闻记者杨灵图据尉犁警方
编辑潘莉责编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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