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人大常委会两名原副主任同日被处分:一人被开除公职,一人被开除党籍

时间 • 2025-07-30 0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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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两则干部处分通报: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高燕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处分通报指出,经查,陈高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岗位调整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简历显示,1973年5月出生的陈高燕是广东惠阳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加入农工党。2017年1月起,陈高燕开始担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农工党市委会主委。2022年1月,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今年1月27日被查。

同日被通报处分的李敏出生于1961年3月,广东梅县人。曾担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2018年12月,李敏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提名为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2019年1月起,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今年5月31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了李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相关处分通报指出,经查,李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付垚实习生郑顺顺

编辑何先锋责编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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