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后如何保证传染病疫情及时发现,尽快通报?国家疾控局答红星新闻

时间 • 2025-08-01 22:00:24
传染病
疫情
监测
预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经过新冠疫情后,我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有何变化?如何保证传染病疫情发生可以及时发现,尽快准确通报?

对于红星新闻记者提出的上述问题,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司长张国新表示,监测预警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传染病风险的第一关口。目前,我国已建立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覆盖全国8.4万家医疗卫生机构;常年对鼠疫、脊髓灰质炎、疟疾、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开展主动监测。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和急性呼吸道疾病,有针对性地拓展形成了包括哨点医院监测、病毒变异监测、城市污水监测在内的10个监测子系统,开展了急性呼吸道疾病多病原监测试点,并设置4类风险信号,科学研判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发布预警信息,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司长张国新

这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张国新表示,国家疾控局将按要求全面推进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业务职责,进一步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医防协同和平急转换等工作机制。

二是拓展监测渠道。在优化现有疫情监测报告系统的基础上,健全传染病临床症状、病原微生物、病媒和环境因素等监测系统,构建部门协同的监测体系,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密切关注全球传染病疫情变化,从多源头开展监测工作。

三是规范评估预警。完善风险评估、警示信息通报和预警决策工作流程,开展日常和专题风险评估,及时通报、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适时提出预警决策建议。

四是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基因组测序和生物信息分析能力。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化应用,逐步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分析、预警,不断提升综合研判能力。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何先锋责编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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